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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365首页关于做好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02-04 点击数:{{pvCount}} 字号: T | T

莆国土资文[2016]10

bet36365首页关于做好2016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根据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和厅工作计划,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61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好上级精神、做好我市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提几点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

(一)全面实施地灾点消除及灾后重建工作。地灾点消除及灾后重建工作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差距还很大。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严格按照《莆田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消除及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方案》(莆政办[2015]122号)和《莆田市地质灾害搬迁三年实施方案(2014-2016年)》(莆政办[2014]79号)等规定要求,全面实施辖区内地灾点消除及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在2017年第一季度前全部消除地灾安全隐患。对实施搬迁重建的,要严格核定搬迁对象,经户主申请、村(居)委会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财政等部门审查后,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核定后的搬迁对象,要按照“一户一卡”、“一村一档”等建档立卡,相关信息资料及时录入“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于5月底前汇总报送市局。对实施工程治理或降险处理的,项目实施单位要符合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资质要求,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项目中标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各相关单位要督促指导落实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录入“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便于在线管理。

(二)精心组织部署防范地质灾害。一是及时组织开展并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所有地灾隐患点(含高陡边坡)的隐患排查,逐点落实完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编制(或修编)地灾防治年度方案和村居群众转移预案等,进一步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二是积极开展地灾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适时组织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参与的“群众转移预案”演练,不断提高群测群防的能力和水平,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三是继续修订完善并认真落实监测巡查、值班值守、灾情速报、应急处置等制度,全面防范地质灾害。

(三)认真抓好高标准“十有县”建设。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是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对今年“十有县”建设任务的或往年建设任务未落实到位的县(区),要认真对照《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4285号)要求,逐条落实,补缺补漏,确保年内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夯实防灾工作基础。

二、大力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一)严格执行恢复治理相关制度。一是衔接做好矿山“三合一”方案改革配套。矿山“三合一”方案中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部分应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恢复治理措施进度表和分年度恢复治理措施部署图等内容,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对方案内容不齐全的,或未录入“全省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的,不予组织审查。二是以“黑名单”制度为抓手督促落实“边开采,边恢复”。各单位要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从严实施保证金缴存等相关制度,对未编制或未按时备案“三合一”方案的、未按时缴存保证金的、未按方案实施“边开采,边恢复”的,或通知限期整改仍未执行到位的,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限制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局。市局将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督查,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

(二)继续实施“青山挂白”治理。各单位要对“三区两线”(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沿线)直观可视范围内新增废弃矿山“青山挂白”点进行补充调查,确定治理年度,继续实施“青山挂白”治理。“青山挂白”治理点应于4月底前通过“全省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上报,并按照拟定的治理计划组织实施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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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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